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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落实省、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措施
2009-08-31 09:21  文章来源:市场科zy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为此局明确了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领导到位;分管领导直接抓,指挥到位;相关科室迅速行动,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不同媒体,多种方式进行《食品安全法》及省《方案》的宣传,提高对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整顿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努力营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加强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社会氛围。一是要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二是召开不同会议集中宣传学习;三是以乡镇或集市为单位组织屠宰户进行学习;四是印制宣传材料1000份,做到送法到户,送法上门。
二、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点设置,整顿定点屠宰企业
开展屠宰企业检查整顿。一方面根据全县46个集市网络分布情况,综合市场、人口、交通等因素,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场点设置进一步优化,从源头上赌住私杀滥宰现象。目前,全县报经市政府批准,设置22个屠宰(场)点,以利定点屠宰生猪。另一方面,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建厂条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明确限期整改,对经过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对于不适宜在原址屠宰的,要进行搬迁,做到该完善的完善,该配套的配套,该整顿的整顿,大力推进机械化屠宰和半机械化屠宰,促进屠宰行业提档升级,确保城乡定点屠宰率分别保持在100%和95%以上的水平,提高屠宰肉品质量。
三、加大屠宰企业日常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执行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督查屠宰企业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执行落实《条例》的规定如何,特别是生猪入厂(场)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和不合格肉品召回等关键制度的情况,严肃查处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注水猪、病害猪、出厂(场)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四、严把检疫检验关,确保肉品质量。
一是要严把入场关。对入场生猪必须严格检疫并严格凭产地检疫证明和耳标入场,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二是严格屠宰检疫和肉品检验。屠宰检疫检验要与屠宰同步进行,检疫检验率必须达到100%。三是切实加强无害化处理。对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场)。四是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改变检疫检验状况,提高检疫检验的准确率。
五、加强部门协调,规范监督管理。
商务局牵头,联合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和税费收缴工作,维护定点屠宰的正常秩序。要求凡是销售生猪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址进行经营,其上市销售的生猪产品必须具有畜牧部门当日开出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猪肉胴体加盖检疫、肉品检验验讫印章和在定点屠宰厂、点缴纳税费的当日有效票证(即两证两印)方能上市销售。县、乡定点屠宰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对上市销售的生猪产品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法规政策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同时加大对宾馆、饭店、肉品加工和集体伙食单位的管理力度,其使用的生猪产品必须是100%来自定点屠宰厂生产的肉品。
六、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整治工作。
商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责,增进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按照《条例》、《食品安全法》和省《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联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屠宰行为,继续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对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要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尤其对过去发现的私宰窝点、屡查屡犯的黑窝点和顽固窝点,一经发现私屠滥宰行为,要集中力量,严厉查处,彻底捣毁私宰窝点,掐断私宰肉和病死猪肉流向市场的渠道。同时对举报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的,要实行奖励。
七、完善信息网络,形成长效监管
建立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联系网络,公布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电话:0558—7628323),指定专人受理违反《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方案》规定行为的举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形成长效监管,使《省2009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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